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特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基地项目研究试验费
已由
******委员会
以大开发备字{2024}54号批准,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名县特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基地项目研究试验费。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约合99.21亩,总建筑面积96606.60㎡。主要建设厂房、综合服务楼等,主要购置石磨香油加工生产一体设备、石磨芝麻酱加************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满足工程进度要求。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2.1.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 大名县特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基地项目研究试验费。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工作,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投标人须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①见证取样检测、②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③主体结构工程检测、④室内环境检测、⑤建筑门窗检测、⑥建筑节能检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3.1.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3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400:00:00至 2025-03-2023:59:59,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4.3 其他说明:/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03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