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882-2025-00062
2.项目编号: ZHYB-JS-******
3.项目名称: 2024年京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E管材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5.69万元
6.最高限价:125.69万元
7.采购需求: (1)对2024年京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PE管材采购。(2)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包,其中一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88万元,涉及2024年京山市罗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6.81万元,涉及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京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改渠道)、2024年京山市石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 60个日历天(供货起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1中小企业政策:
(1)无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
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
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
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
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
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
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
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PE管材卫生许可证;
(3)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 PE 管材合格检测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6)各供应商只能对本采购项目中任意一个包段投标,多包段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至2025年 02 月 27 日 23 时 59分(北京时间)。
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登录 ******/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 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 03 月0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 03 月0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 号)。
2.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
4.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京山市申公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京山市城中路34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话:******
2025年 02 月 20 日
","proBiddingProjectNumber":"ZHYB-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