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7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70):对盗采河砂坡砂问题全面排查,搜集整理盗采砂行为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
整改牵头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
整改时限 |
2024年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张受智0898-******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水务局:今年以来,持续推进河湖长履职巡河,县级河湖长开展巡河52******水务局开展巡查82******公安局部门打击取缔非法采砂团伙14人,县综合执法局打击取缔非法采砂案件4起,处罚4万元。 资规局: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对河湖管理范围以外的陆域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制止并移交线索给县综合行政执******公安局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采砂刑事诉讼等相关工作,对堆砂、洗砂、制砂非法占用土地等行为加强查处工作。2022年12******公安局打击非法采陆域砂案件3起,分别是乐东县黄流镇孔汶村土墓地非法采矿案、千家镇只文村“呆狗”坡地非法采矿案、黄流镇新建村农场分场地块非法采矿案。其中,黄流镇孔汶村土墓地非法采矿案已于2023年11月1日立案,目前案件处在取保候审阶段;千家镇只文村“呆狗”坡地非法采矿案已于2023年7月31日立案,目前案件处在取证阶段;黄流镇新建村农场分场地块非法采矿案已于2023年8月1日立案,已结案。 |
工作成效 |
已完成对盗采河砂坡砂问题全面排查,搜集整理盗采砂行为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