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于代理公司工作失误,原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未严格按照楚雄州工程建设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减免投标保证金要求规范描述。现澄清补遗如下:
原内容: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金额为460******银行转账等任一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降低收取金额。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9.2万元。现落实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金额的50%的政策要求,实际收取2.3万元,降幅为75%。 ******银行转账。投标人使用注册企业数字证书(******银行及(动态)账号如下。 户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银行楚雄市支行 账号:******************612 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银行付款回单附于投标文件中。 (三)保险保函。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按系统指引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购买电子保险保函。购买成功后下载保单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若投标人从******银行办理取得纸质保函的,应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按系统指引录入保函信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系项目所在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网上确认,联系电话:0878-******。检查系统确认成功后将保函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
现更正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本项目为(企业投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金额为460万元。根据投标保证金减免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给予减免。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银行转账任一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降低收取金额。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9.2万元。现落实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金额的50%的政策要求,实际收取2.3万元,降幅为75%。 (二)免于收取情况。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需登录信用中国等网站,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下载相关信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开标后,将组织对投标人提交的无失信记录信息进行核验。如发现上传信息错误、存在失信记录等情况的,将不予受理通过,相关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银行转账。投标人使用注册企业数字证书(******银行及(动态)账号如下。 户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银行楚雄市支行 账号:******************612 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银行付款回单附于投标文件中。 (四)保险保函。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按系统指引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购买电子保险保函。购买成功后下载保单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银行办理取得纸质保函的,应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按系统指引录入保函信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系项目所在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联系电话:0878-******。检查系统确认成功后将保函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
其余事项不变,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办事处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建设局
联 系 人:苏工
监督电话:******
日期: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