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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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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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改革局关于给予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变更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24〕49号);2024年12月,项目取得《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楚市行审复〔2024〕29号)。项目环评工作内容为建设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及供配水工程。取水工程在青山嘴水库输水隧洞下游处取水,取水规模10万立方米/天;输水工程依托利用已建15.5千米青干渠输送至尹家嘴水库后,新建8.2千米输水管道,改造泵站2座(白龙新村泵站、尹家嘴水库泵站),新建50000立方米/天浮船取水设施一套加压提水至拟建工业水厂;净水工程为新建工业水厂1座,拟选址于富民工业园区东升路东侧、汉麻路南侧,已取得云(2024)楚雄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设计规模9万立方米/天,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工业园区企业用水要求;供配水工程为新建工业水厂至工业园区的供配水管道共21.9千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项目不新建施工临时道路,不设置临时表土堆场,不新设弃渣场和砂石料厂。应加强施工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时序,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少植被损毁和野生动物的干扰。严禁超用地范围施工,应做好表土剥离和保存,埋管后及时回填,恢复植被绿化。(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应尽可能避让雨天和汛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根据《报告表》水资源利用影响分析,青山嘴水库和尹家嘴水库建成至今联合调度、调蓄运行多年,已形成稳定的湖库型水文流态。运营期应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调配和高效利用,调度取水须满足水行政管理部门的管控要求,确保项目实施不会对青山嘴水库和尹家嘴水库现有水资源配置和供水结构产生影响。项目运营期应加强供水水库水质监测监控,确保供水安全,同时加强尹家嘴水库径流区污染源防控,加强青干渠后期维护。工业水厂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化验设备清洗废水中和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并入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居民区较近的管段应采取围挡施工,并加大洒水频次。工业水厂运营期应合理使用除臭剂,减少污泥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强化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路******居民公告。工业水厂运营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厂房车间隔音、基础减振、加强绿化等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五)加强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施工期弃渣须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规范堆存。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无法进回收利用的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工业水厂运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废油脂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水污泥委托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旁的污泥干化厂统一处置。工业水厂综合楼设置1座2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存于危废暂存间规定区域,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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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