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建设局
关于遴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评估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定,为做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拟遴选第三方技术单位协助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
(二)采购内容:拟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技术审查服务)进行采购。
(三)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配合甲方对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成果(建筑设计方案或单体报建方案)编制深度及内容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和政策要求进行技术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书。
(四)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涵盖相关专业及工程建设项目相应技术审查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二)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证明);
(三)技术审查服务机构应当符合回避原则,承担某一事项编制任务的机构,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技术审查服务任务;承担技术审查服务任务的机构,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委托服务控制价:
本次委托服务主要包含个人自建房、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3类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委托服务控制价如下: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建筑面积1000㎡(含)以下的项目按2000元/个;建筑面积1000㎡—50000㎡(含)按3000元/个;建筑面积50000㎡以上的项目按4000元/个;
(二)社会投资类项目:建筑面积3000㎡(含)以下的项目2000元/个;建筑面积3000㎡—50000㎡(含)的项目4000元/个;建筑面积50000㎡以上的项目按6000元/㎡元/个;
(三)个人自建房类项目:建筑面积400㎡(含)以下的项目900元/个;建筑面积400㎡—1000㎡(含)的项目1800元/个;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项目不高于2800元/个。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服务工作报价的函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二)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三)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单后打印。
(四)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六)服务方案。工作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七)申报条件中提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六、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上午8:0************服务中心2楼投资建设窗口;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技术审查咨询”),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等条件下,按照价格高低排序,择优遴选一家技术审查服务单位,通过技术审查咨询遴选出的服务机构,服务期限暂定一年。
(三)遴选确定的服务机构要对技术审查意见或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不符合国家规范、地方规章、政策文件等情况的,将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七、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局投资建设与生态环境审批室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游先生,电话:******
******建设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