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增1台4t/h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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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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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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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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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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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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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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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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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新增1台4t/h天然气锅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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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南路384号云南龙发制药厂区内原有锅炉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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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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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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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楚雄市鹿城南路384******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408-532301-04-01-380643),估算总投资97.86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和《报告表》,环评工作内容为新建1台4t/h天然气锅炉及相关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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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项目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1个,为一般排放口。运营期产生的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新建天然气锅炉自带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二)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新建污水管道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量:8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絮凝沉淀+厌氧好氧+沉淀)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等级标准后经企业污水总排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四)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钠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维修更换单位带走,不在厂区内堆存。(五)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道路清扫、封闭车辆运输、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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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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